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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11月26日发布
事件
11月24日,国家电网按照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覆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全部省间交易,参与主体覆盖所有电源类型,电力现货市场进一步完善。
评论
跨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制定,促进全国富余电力消纳。我们认为跨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制定后,会带来以下五个方面的改变:1)交易范围扩大:2017年,国家能源局批复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交易试点,新交易规则在旧版基础上将交易范围扩大到国家电网和内蒙古电力公司范围内全部省份;2)电源种类更加多元:本规则将电源种类扩大,在风电、光伏、水电基础上增加火电、核电、燃气等,所有电源种类均可参与跨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3)日内交易频次提高:新交易规则下,日内交易频次从5次提高到12次(2小时一次),更好地适应新能源出力的波动,利好发电企业进行功率、负荷变化和市场需求分析,实现更精准的量价申报,利好新能源消纳。旧机制下送电方日内不报价格,其价格沿用日前值;新机制下,送电方要在12个时段均上报量价曲线,价格更贴近市场主体意愿,更反映真实供需。4)购售电机制更灵活:随着新能源占比提高,电力系统波动变大,新规则可以使各省灵活切换送电、受电的角色,如在风光出力足的时刻作为送电方,在需要支援时作为受电方。5)送电端可添数据标签:新规则可以在送电端打标签,体现送电端的绿电属性。上述改变使得电力在通道允许、省内富电的情况下更好地消纳。
跨省电力现货交易量扩大,显著利好绿电与低成本电源。新规则下,得益于交易范围从跨区域省份扩大至所有省份,叠加电源种类的增加,我们认为跨省电力现货交易量会明显扩大。此外,跨省现货的出现将提振多数电源的送电价格,一方面,现货价格主要受供需与变动成本影响,当前的跨省交易由于包含火电等高变动成本电源,与过去变动成本低的可再生能源相互竞争不同,高变动成本将提高跨省现货的边际成本,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交易价格;另一方面,尽管价格主要受供需影响,但电力商品省间流动后,低价富电地区电力将向高价缺电地区流动,促进西部富电地区的低成本电力运营商向东部高价地区送电,提升盈利能力。与此同时,绿电的标签属性将进一步促进东部绿电不足省份从西部购电,显著利好西部可再生能源运营商。
投资建议
跨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出台后,电力运营商会有量价齐增的利好,拥有西部运营资产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尤其获利,建议关注龙源电力、三峡能源、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投电力。
风险提示
跨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量不及预期的风险;各省应对能力参差不齐带来的交易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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