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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2年03月30日发布
事件: 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加速能源转型, 风、光发电占比持续增长。 针对新能源发电占比, 《意见》提出, 2022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7.3%左右, 发电量达到 9.07 万亿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2.2%左右。 根据能源局统计数据, 2021 年,风电、光伏全年发电量分别为 0.65、0.33 万亿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1.7%,按照《意见》规划, 2022年预期风光发电量提升至 1.11 万亿度,同比增长超 13%。
全年新增电力装机 2.23 亿千瓦,风、光成为增长主力,预计新增装机超过50、 90GW。 针对新能源新增装机, 《意见》 提出, 2022 年电力装机达到26 亿千瓦, 全年新增装机约 2.23 亿千瓦,其中明确水电新增装机为 0.2 亿千瓦(由 3.9 提升至 4.1 亿千瓦) ,核电新增 0.04 亿千瓦(2022 年建成 3台常规机组+1 台示范机组) 。根据中电联在《 2021-2022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中的预测, 2022 年底, 并网风电、 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为 3.8、 4.0 亿千瓦,较 2021 年底分别提升 0.52、 0.92 亿千瓦,即 2022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有望超过 50、 90GW。
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拓宽新能源装机场景。 针对新能源开发,一方面加大力度推进风光大基地、 海上风电基地等集中式电站建设, 另一方面, 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同时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并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扩宽新能源下游分布式应用场景。
积极推动输电通道规划建设, 保障新能源消纳, “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 亿千瓦。 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全年有望加快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的核准、建设工作,其中将重点建设南阳荆门长沙、驻马店武汉、荆门武汉、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等特高压通道,着力提升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根据规划,到 2022 年底, “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 2.9 亿千瓦。
投资建议: 建议关注光伏、风电制造产业链相关标的,以及新能源电站运营商。
风险提示: 新能源装机需求不及预期,新能源发电政策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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