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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正式纳入专卖条例,烟草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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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11月28日发布

投资要点

事件1: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将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范围,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该决定的批准时间为11月10日。

政策制定或将加速。本次条例修订为2021/3/22征求意见稿的正式落地,暂未释放更多增量信息,还需静待电子烟国标和监管细则的出台。但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专卖条例或表明电子烟及新型烟草相关标准和监管政策制定的节奏正在加快。

事件2:国家烟草专卖局2021/11/25披露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题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后文简称“实施方案”)。

背景: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营难”问题,建立“宽进严管”的准营规则。2018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目的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综合监管。2021/05/27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明确提出自2021/7/1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制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2021年5月通知中已涉及烟草行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内容。2021/05/27通知中还发布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清单内的事项需按要求进行优化和改革,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经营。其中,涉及烟草行业的内容主要有八项:1)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2)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审批;3)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4)外商投资设立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审批;5)烟草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审批;6)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7)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8)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以上8项内容的改革方式均为“优化审批服务”,具体的改革措施为压缩审批时限。

本次实施方案优化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强调监管主体职责。本次实施方案中绝大部分文本表述与2021年5月国务院通知保持一致,主要细化和强调的内容包括:1)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当场作出许可决定。(2021年5月通知中仅提及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2)强调无论是实行告知承诺还是优化审批服务,均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管。

投资建议:国内新型烟草相关标准及政策持续推进制定,行业有望逐渐规范化,1)合成尼古丁用于加热不燃烧有望带来行业扩容机会,建议关注相关标的【润都股份】、【金城医药】;2)与中烟合作紧密的产业链供应商有望获得先发优势,建议关注【集友股份】、【劲嘉股份】,推荐【华宝国际】;3)建议关注前瞻性布局草本HNB的企业【顺灏股份】。

风险提示:行业政策不确定性,PMTA审核标准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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