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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2年02月24日发布
事件
2月22日,CDE发布《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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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及时总结转化抗疫应急审评工作经验,加快创新药品的审评速度。CDE表明,2020年初,新冠肺炎暴发,药审中心在国家局党组的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和流程,启动新冠应急审评审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进一步鼓励创新,满足临床需求,同时转化抗疫经验和成果,药审中心组织起草了《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以制度形式转化、巩固和扩大抗疫成果。
针对突破性治疗药物,简化申请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本次发布的加快程序适用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对比原2020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了程序。按照原注册管理办法,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在进行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如果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则上市申请的审评时限为130日。在新的工作程序下,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创新药品种可自动按照新的加快程序开展后续沟通交流及审评审批工作,沟通交流时限为30日,品种审评时限同优先审评品种时限为130日。
明确沟通交流内容与时限,提高研发效率和成功率。除了常规的上市许可申请前沟通以外,加快程序指出,申请人在完成前期探索性临床试验后,可在关键性临床试验前和期间提出沟通交流申请,药审中心与申请人就后续沟通交流计划、阶段性研究资料提交计划、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递交计划等内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后续工作中持续与申请人对接和指导,提前介入指导申报资料。沟通交流申请按I类会议提出,一般在申请后30日内召开。加强企业在创新药研发过程中与CDE的沟通交流,有利于设计出符合申报要求的临床试验方案,加快研发时间,充分利用好临床资源,提高研发效率和成功率。
明确专家咨询会按需召开,不影响审评时限。专业审评过程和综合评审过程中,经过专业部门专业技术委员会讨论需要召开专家咨询会的,在保证专业时限的情况下,可由专业审评部门通过中心内部请示提出召开会议。召开专家咨询会有利于听取专家建议,结合临床实践,快速做出最有利于解决临床实际需求的决策。
CDE此次征求意见稿从审批端给与突破性治疗药物大力支持,看好创新药研发企业,尤其看好具有差异化创新能力,能够研发出防治疾病后果严重、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创新药的企业。
投资建议
看好头部创新药企,建议关注:君实生物,金斯瑞生物科技,恒瑞医药,百济神州,神州细胞等。
风险提示
新药研发失败风险,投融资低于预期风险,国内和海外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医保谈判不及预期风险,行业监管政策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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