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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01月13日发布
事件:
近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投资要点:
简化申请程序、 提高服务效率,加速医保定点对接
文件中明确指出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 且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定点的范围、条件、材料等要求可以看出《办法》简化了申请办理环节和评估程序,缩短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房的等待时间,提高了经办机构的服务效率。我们认为医保定点对接将迎来加速阶段,进一步扩大医保定点覆盖面。
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与管理, 连锁龙头业绩有望大幅增加《 办法》 中对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的零售药店在经营时间、药师人员、管理制度、结算制度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 同时, 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此外, 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由实体药店配送的模式进一步得到规范。处方外流+医保定点服务对零售药店的管理、服务、以及规模都有较高的要求,连锁药店龙头企业有能力承接处方外流的业务增量,叠加互联网+医保支付端的政策因素,连锁龙头的业绩有望显著增厚。
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与管理, 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因定点零售药店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导致连锁零售药店其中一家分支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的,相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分支零售药店同时解除医保协议。严格的准入条件以及动态的监管机制都将驱动行业向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与中小型零售药店相比,连锁龙头企业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我们认为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将进一步加速
“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提速中
在《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文件指出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新冠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创新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支付政策也驱动这一模式加速发展, 我们认为其优势主要体现在减缓实体医院经营压力的同时,为居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即使在后疫情时代仍然具有长期发展的逻辑。
风险因素: 处方外流不及市场预期的风险、医保定点对接不及市场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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