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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03月11日发布
事件:2021年3月10日,江苏省发布《关于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量(不含钢铁企业所属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价格执行差别化电价。
多地方出台差别化电价政策,通过市场化/行政手段压减高能耗产能仍将持续。
2021年2月4日,内蒙发布《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对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进行调整;2021年2月24日,甘肃省发布《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通知》,要求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首次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确认工作;叠加本次江苏发布的《关于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通过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即提高排碳成本)从而倒逼落后产能淘汰的措施已逐步成为多个地方政府的减排手段。此外,2021年3月3日唐山市发布《唐山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月方案》,要求关停7座450m3高炉和5座4.3米炭化室焦炉,同时要求全市100家重点涉气企业排污总量减排量不低于45%,通过直接关停落后产能实现排污总量降低的方式亦有可能成为部分政府减排的选择。
“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政策待出,静待钢铁等行业产能管理相关政策落地。
1)虽然碳减排是一场“马拉松”,但是指标的设定、路径的选择具有显著的政策因素,而目前在其他减排路径经济技术较为一般或时间成本较高的情况下,短期压减产能或许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2)目前,生态环境部主管碳减排相关事宜,从环保督察手段来看,历史已证明其有效性;3)各地、各行业都将制定自己的减排目标和减排路径,不可避免有排名、比较的因素。
2021年1月26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披露,工信部与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产能置换办法和项目备案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为依据的存量约束机制,确保2021年全面实现钢铁产量同比的下降。因此,我们对通过压减落后产能来降低能耗进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政策手段持乐观态度,当然具体仍需要待政策最终落地,具体评估减排指标与减排路线。
单位GDP能耗要求提升,节能减排势在必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十四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今年发展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倒逼之下,“能耗指标”将成为重要的抓手,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动力较强,叠加“碳中和”目标下的产能压降手段,高能耗产品供给侧约束后,价格有可能进一步提升。
投资建议:我们构建的六大碳减排路线中(源头减量、能源替代、节能提效、回收利用、工艺改造、碳捕集),源头减量是最直接也是见效最快的减排措施;短期减排压力下,政府可能通过“能耗”等措施进行供给侧改革,需要关注是否发生阶段性冲刺,引发大宗商品价格进一步上涨;其中重点关注吨产品能耗大户细分的产能情况和价格走势:电解铝、钢铁、硅铁、石墨电极、水泥、铜加工、烧碱、涤纶、黄磷、锌等。
风险分析:规划落地不及预期,技术路线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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