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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07月30日发布
事项: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并明确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市场化电力用户执行方式。
平安观点:
上调电价?——并不是。看到“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在上调用户侧销售电价,但《通知》开篇即已明确“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
目的何在?——削峰填谷、平衡供需、促进新能源消纳。在“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目标下,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作为主力的新型电力系统与过往以火电作为主力的传统电力系统,在出力特性、调节性能等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从可控的火电到不可控的风、光,叠加需求侧气温敏感型用户负荷的增长,系统的峰谷、季节性差异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国冬夏“双高峰”累计时间基本低于60小时,但尖峰电力需求较平时可高出1亿千瓦以上。而用电负荷低谷段也可能会造成弃风、弃光、弃水等现象。通过分时电价的价格信号引导作用,可以平滑峰谷差,减轻电网的负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潜台词——供给吃紧,上网电价空间打开。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只是针对用户侧的销售电价,但却反映了当下电力系统面临的高峰时段“缺电力”的现象,即供给侧发电出力不能满足需求侧用电负荷。而电力的生产和消费需要实时平衡,目前电力尚不能大规模存储,其供需关系的变化在市场化电价中必然得到体现。在离开只能下调不能上浮的2020年、进入2021年后,广东、云南、江苏等地的市场交易电价如期上行,广西等地组织重签电价协议,江西执行“基准上限价格+浮动机制”,蒙西明确煤电市场交易电价可上浮10%。
看未来——储能成为破局点。破解供需时间差的有效方法之一即储能的大规模应用。5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7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均通过明确市场地位和价格机制、形成或完善商业模式,以推动传统抽水蓄能和新型电化学储能等加快发展及大规模应用。
投资建议:分时电价政策的调整并不代表电价上调,只是对新型电力系统结构和供需格局的应对之策。但峰谷价差、尖峰电价所隐含的供给紧张,必然会体现在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之中,建议关注中国核电、中国广核(A)/中广核电力(H)、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华能水电、三峡能源、申能股份。另一方面,在政策的推动之下,未来新型储能的商业模式有望逐步构建和成熟,十四五期间将迎来大规模发展,建议关注储能电池核心供应商宁德时代、派能科技、鹏辉能源、国轩高科等,以及储能变流器企业阳光电源、科士达等。
风险提示。1、政策调整:新型储能的发展受政策影响较大,未来可能面临政策的不确定性;2、技术变化: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多元,单一技术路线可能面临其他技术路线的竞争;3、安全事件:短期看,新型储能发展可能面临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挑战;4、价格降低:电力市场化交易可能拉低平均上网电价;5、需求下滑: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将影响设备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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