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有用
0 下载
理顺辅助服务市场商业模式,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文件列表(压缩包大小 297.75K)

免费

概述

2022年01月10日发布

事件: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发布了《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办法》):扩大了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范围;规范辅助服务分类并丰富服务新品种;进一步明确补偿方式与分摊机制并完善用户分担共享新机制。

扩大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范围与服务品种,新型储能与用户侧迎来机会。提供辅助服务主体范围由火力、水力发电厂扩大到包括新型储能、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合称“并网主体”;新增引入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服务、稳定切负荷服务等辅助服务新品种。《办法》首次在国家层面正式明确了新型储能和用户侧可调节负荷的辅助服务地位;《办法》新增引入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服务、稳定切负荷服务等辅助服务新品种,本质上是为了加快适应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相应的,《规定》明确,并网主体应在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下,考虑机组运行特点,落实调频、调压有关措施,保证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还原电能商品属性。补偿方式方面,明确有偿电力辅助服务可通过固定补偿或市场化方式提供,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承担电力辅助服务的并网主体,市场化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双边协商等;分摊机制方面,补偿费用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所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此前,补偿费用主要来源于辅助服务的考核费用,不足(富余)部分按统一标准由并网发电厂分摊。本次《规定》与《办法》确立了辅助服务费用的市场化机制,还原电能的商品属性,真正做到了“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

对接电力现货市场,体现包容性。电力现货试点地区,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根据当地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和现货市场运行情况,统筹做好衔接,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已通过电能量市场机制完全实现系统调峰功能的,原则上不再设置与现货市场并行的调峰辅助服务品种。新型储能已在部分省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本次在全国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加快统一市场推进。2021年5月,《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试点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将“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负荷侧调节资源、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纳入提供辅助服务的主体,并在8月4日至6日开展了首次试运行。

投资建议:随着辅助服务商业模式逐渐理顺,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经济性提升。建议关注电网侧储能:文山电力、南网科技、宝光股份、智光电气;电网调度系统:国电南瑞、四方股份;电化学储能: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国轩高科、阳光电源、星云股份。

风险分析:政策落地执行不及预期等。

理工酷提示:

如果遇到文件不能下载或其他产品问题,请添加管理员微信:ligongku001,并备注:产品反馈

评论(0)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