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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2年07月26日发布
1、锂电回收机遇与挑战并存
动力电池退役期来临与锂资源约束,锂电回收势在必行。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带来动力电池退役量的高速增长。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作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集约利用的重要一环,有助于缓解锂资源区域约束、锂价格因素掣肘,对于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原材料供需矛盾、电池回收利用市场成熟度不高、发达国家“碳壁垒”等挑战。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策略,在技术路径方面,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加速打造低碳、零碳电池产业链,强化产品循环利用设计理念,推动换电技术及车电分离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体系,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核算体系。
我国锂电回收政策法规正逐步完善
2016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
2018年7月,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地区、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并确定各试点地区相应的目标任务,这有助于建立相对集中、跨区联动的回收体系。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也将加速完善。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
2020 年 7 月,工信部发布《2020 年工作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 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评价机制及法律法规的完善,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框架正在日趋成熟。
欧盟:《电池法(草案)》规定最低回收材料使用比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欧盟是最早关注电池回收并采取措施的地区。1991年推出《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与蓄电池指令》,规定了这些电池需要单独回收。欧盟在3C电池,铅酸电池的回收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很多相关经验。2006年出台废旧电池处理和回收政策(2006/66/EC),形成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来承担回收主体的配套体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欧盟于2020年12月发布《电池法(草案)》,旨在取代电池指令(2006/66/EC),原定2022年1月生效,但截至2022年3月1日仍在审理流程中。该法案规定了电池的可持续性、安全性和标签要求,并着重提及了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和回收。
3、投资建议
锂电回收有助于弥补上游资源、特别是锂资源供给缺口,锂电回收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广阔。建议关注具有技术和渠道优势的回收企业:
(1)具备完善金属资源回收能力的锂电回收企业:天奇股份、光华科技;
(2)转型切入锂电回收领域的企业:旺能环境、浙富控股。旺能环境2022年1月收购立鑫新材料,进入锂电池回收领域。浙富控股正在积极布局动力蓄电池回收拆解单位产生的废液、废渣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市场,截至2022年4月30日,规划的“4万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项目”已完成备案。
(3)形成产业链一体化闭环的三元前驱体及正极企业:邦普循环(宁德时代)、华友钴业、格林美、芳源股份等。芳源股份与法国威立雅共同投资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威立雅江门布局锂电回收。
4、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政策推进、补贴规模不及预期导致锂电回收推行受阻;
2、市场风险:新能源车需求不及预期;动力电池回收渗透率不及预期;相关金属价格大跌导致电池回收不具经济性;
3、技术风险:动力电池回收工艺降本不及预期;
4、环保风险:回收过程相关工艺有污染风险,相关环保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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