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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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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2年07月25日发布

核心观点

1 月份《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布。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同时,我国电力市场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1 月 28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功能,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意见》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包括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稳步推进省(区、市)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有序推进跨省跨区市场间开放合作;强调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功能,持续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强调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等。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动。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东西部资源互补、电网联系紧密、市场开放程度较高,是我国最适合建设区域电力市场的地区之一。今年 1 月、 6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复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 7 月 23 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覆盖南方五省区,包括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当天,云南、贵州、广东合计超过 157 家电厂和用户通过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达成南方区域首次跨省现货交易,全天市场化电量合计达 27 亿千瓦时。预计 2022 年全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 1.11 万亿千瓦时; 预计到 2023 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将达到 80%左右。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启动,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率先在南方区域落地。统一电力市场的落地将充分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更准确的反映电力供需情况,更有效的进行发电成本传导,同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在电力市场化以及消纳保障政策措施下,绿色电力有望实现量、价齐升。我们维持行业“看好” 的投资评级,继续看好大水电、风光运营商、清洁能源转型三条投资主线,建议重视具有良好现金流的电力运营商。推荐华能水电、川投能源、长江电力、华能国际电力、大唐新能源等公司。

风险提示: 碳中和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及预期;煤价下降不及预期;新能源建设与消纳不及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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