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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1年12月29日发布
5G自正式商用以来,作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从信息通信领域延伸到了工业、医疗、交通、能源等多个垂直行业,5G+产业应运而生,加快向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但与此同时,移动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也逐渐蔓延到5G+产业,并引发了全球范围内一系列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诉讼。2021年,5G+产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主体都较为活跃,总体呈现出以下特征:
标准必要专利问题总体呈现复杂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产业方面,2021年,权利人与专利实施者之间的纠纷依然频发,双方分歧的弥合尚待时日;另一方面,NPE开始在5G+产业领域积极布局并发起诉讼,给产业带来的风险依然不容忽视。司法方面,2021年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双方对禁令的诉求更为多元化,域外法院禁令颁发愈加频繁、形式也愈加多样。
5G+产业标准必要专利成为美、欧、日、韩、印、中等经济体重点关注问题,标准必要专利相关主体也加快探索5G+产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路径。政府层面,美国不断强化标准必要专利在其国际竞争中的战略意义;欧洲地区持续细化其标准必要专利相关规则;日本加强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的指引;韩国出台指南希望提升本国标准必要专利竞争力;印度通过多项措施应对标准必要专利问题;中国注重维护权利人和实施者各方利益的平衡,积极贡献标准必要专利治理智慧。产业主体层面,部分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各自公开声明其针对5G手机终端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标准必要专利池数量增加;多媒体领域多专利池并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越发复杂。
标准必要专利应有效发挥对创新的引领作用,支撑构建5G+产业发展新格局。第一,积极对话、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5G+产业中不同细分行业的供应链结构、价值创造方式以及盈利模式等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且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FRAND原则本身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弹性,导致不同的产业主体对标准必要专利内涵及具体适用的理解存有差异。应利用现有行业对话平台,加强不同行业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构建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许可生态环境。第二,共同探索、协作确立恰当的许可模式。5G行业的累积费率不宜高于4G行业现有的累积费率;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应充分考虑技术对产品的实际价值贡献、技术所涉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专利费累积等因素;鼓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双方主动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方式与实践。第三,有效引导、构建行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发挥标准必要专利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尊重创新主体的贡献;同时避免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的权利滥用行为;司法层面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特别程序法,明晰标准必要专利适用相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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