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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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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2年04月14日发布

事件: 4 月 12 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核心内容包括

  1. 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应使用烟草中提取的烟碱; 2. 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防止人为填充;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 3. 雾化温度不应超过 350° C; 4. 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 20 mg/g(2%浓度),烟碱总量不应高于 200 mg; 5. 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为 101 种,并限定了最大添加量;可添加凉味剂和甜味剂。 6. 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点评:

  1. 电子烟监管靴子逐步落地中:此次国标实施日期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开始,届时国内电子烟生产销售体系将正式进入合规化时代。

  2. 烟油尼古丁浓度参考欧盟标准:2014 年生效的欧盟新 TPD 指令对电子烟的要求包括烟油的尼古丁浓度限制在 20 毫克/毫升(2%),我们认为该浓度要求可满足用户的抽吸体验和尼古丁需求量。

  3. 预计未来口味以烟草为主调的混合型烟草口味产品为主。此次正式稿与3 月 12 号的《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对添加剂的许可使用名单及用量一致,仍包含可可提取物、香荚兰豆酊、椒样薄荷油、柠檬油等口味成分,我们认为后期或可销售以烟草为主调的混合型烟草口味产品。

4 . 雾化电子烟纳入监管后,中烟系供应商或可加速布局。之前由于担心合规问题,中烟系供应商龙头仅是尝试性布局。我们认为后续中烟系供应商或可发挥渠道优势,进军雾化电子烟相关产业链,如烟油、雾化代工等。

综上,我们认为,此次国标正式版本的发布划定了雾化电子烟的统一生产标准,监管落地将有效推高行业门槛,集中度提升,利好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业。

投资建议:1)中烟供应链:重点推荐-劲嘉股份(国内烟标龙头、积极卡位布局新型烟草); 建议关注:中烟香港、华宝国际、中国波顿、集友股份、顺灏股份、东风股份。 2)雾化产业链:重点推荐-思摩尔国际(全球雾化设备生产商龙头);建议关注:雾芯科技

风险提示: 新型烟草政策变动风险,销售/企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的的风险

理工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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