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有用
0 下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公布,本土网安厂商将充分受益

文件列表(压缩包大小 316.74K)

免费

概述

2021年08月17日发布

事项:

8月17 日,国务院公布了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9 月1日起施行。

平安观点:

《条例》将我国网络安全合规要求进一步压实:2021 年是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成果集中落地的一年,《数据安全法》已通过人大审核并将于 9 月 1日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即将进行三审,加上 2017 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国内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根基很快就将建设完毕。 《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都进行了要求,但《网络安全法》要求最为全面。其中,《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做了专门规定,要求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重点保护,并要求国务院制定相关的保护办法并明确保护范围。此次公布的《条例》,就是国务院基于《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而制定。《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在 2017 年 7 月份就已发布,经过 4 年时间的充分讨论和修改, 如今正式落地,标志着国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后续将有法可依。

《条例》明确了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条例》第二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上述行业的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负责认定和保护工作。《条例》要求,安全保护措施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同时,运营者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 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并履行制度制定、能力建设等 8 项职责。除此之外, 《条例》还要求,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条例》将有望提升国内重点领域的安全支出和防护能力,本土厂商将受益:我国网络安全支出比例相较发达国家以及全球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信息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安全是短板,需要快速补齐。2021 年 7 月,工信部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电信等重点行业安全投入占信息化的比重要达到 10%,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要不断提升。《条例》的出台,相关行业将有一大批认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要进行重点保护,相关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安全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同时,《条例》要求,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要与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三同时”,随着相关基础设施数字化的推进,网络安全投入必然也将受到拉动。《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而网络安全审查关注的点就是国家安全和供应链安全。国产厂商在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中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后续随着《条例》实施,本土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高。

投资建议: 《条例》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部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责任义务和法律责任,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施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将快速推动关键信息基础安全保护的落地,带动我国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市场需求的增长。我们认为,《条例》的施行,将推动我国网络安全行业持续高景气发展,本土厂商将持续受益。 强烈推荐启明星辰,推荐深信服、安恒信息和绿盟科技,关注奇安信。

风险提示:1)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云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数据安全等新安全市场的发展,不同背景的安全厂商同台竞争的可能性增大,比如互联网、传统 ICT 企业等,技术、品牌、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竞争加剧,行业总体和企业毛利率都存在下降的风险。2)技术风险加剧。 5G、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对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对网络安全产业的供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企业在新安全领域的研发同国际巨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研发方向选择失误或者研发进度不及预期,都可能对企业短期业绩和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3)客户安全支出不及预期。行业客户多采用预算制进行产品和服务采购,宏观经济环境如出现不景气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客户的 IT 投资预算。2021 年以来,其他国家新冠疫情仍在蔓延,中美经贸关系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大压力,政企客户信息安全投入可能被迫下调或者推迟。

理工酷提示:

如果遇到文件不能下载或其他产品问题,请添加管理员微信:ligongku001,并备注:产品反馈

评论(0)

0/250